潜江市启动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
为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,规范缴存管理,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,近日,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启动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工作,明确基数标准、缴存比例、办理时限及申报要求,组织全市各缴存单位开展年度基数申报核定。
据悉,202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2025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,工资核算严格遵循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。本次基数执行统一上下限,下限为1970元,上限按照2025年潜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核定为22204元,各单位须在规定区间内如实申报,严禁违规超标。
缴存比例方面,2026年度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%—12%,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。同一单位的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须统一,不得实行差异化缴存。
本次基数集中核定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,新基数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。本次申报全程线上办理,各单位专管员可登录潜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(https://qianjianggjj.cn/)完成申报业务。
本次核定同步要求各单位核验更新单位及职工基础信息,清理账户未达款项、历史挂账,确保信息准确、账务规范。各单位对申报基数的真实性、准确性承担主体责任,需规范完成申报工作。
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强调,本年度严格执行先核定、后缴存工作机制。各单位核定基数须告知职工、接受监督,核定完成后需按月足额缴存,杜绝少缴、欠缴行为,切实保障职工提取、贷款、计息等合法权益。
下一步,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稳步推进年度基数核定工作,规范缴存管理,夯实职工住房保障权益,持续优化政务服务,提升服务质效。
据悉,2026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2025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,工资核算严格遵循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。本次基数执行统一上下限,下限为1970元,上限按照2025年潜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核定为22204元,各单位须在规定区间内如实申报,严禁违规超标。
缴存比例方面,2026年度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%—12%,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。同一单位的单位与职工缴存比例须统一,不得实行差异化缴存。
本次基数集中核定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,新基数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。本次申报全程线上办理,各单位专管员可登录潜江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(https://qianjianggjj.cn/)完成申报业务。
本次核定同步要求各单位核验更新单位及职工基础信息,清理账户未达款项、历史挂账,确保信息准确、账务规范。各单位对申报基数的真实性、准确性承担主体责任,需规范完成申报工作。
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强调,本年度严格执行先核定、后缴存工作机制。各单位核定基数须告知职工、接受监督,核定完成后需按月足额缴存,杜绝少缴、欠缴行为,切实保障职工提取、贷款、计息等合法权益。
下一步,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稳步推进年度基数核定工作,规范缴存管理,夯实职工住房保障权益,持续优化政务服务,提升服务质效。
2026-07-08 关注: 来源:潜江资讯网
